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68-2018 建标库

4.2  设计状况

4.2.1  建筑结构设计应区分下列设计状况:

    1  持久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使用时的正常情况;

    2  短暂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临时情况,包括结构施工和维修时的情况等;

    3  偶然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异常情况,包括结构遭受火灾、爆炸、撞击时的情况等;

    4  地震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遭受地震时的情况。

4.2.2  对不同的设计状况,应采用相应的结构体系、可靠度水平、基本变量和作用组合等进行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