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3  极限!。状态设计 【 4.3】.1  对本—标准第4.》2.1条规定的四种!。建,筑结构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下列》极限状态设计 】。  》 ,  1?  对四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  2  对持久设!计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并宜进》。行,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 【   ?。 ,3  对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4《  :对偶然设《计状况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 《。 , 《。。4,.3:.2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 《。     1—  对于持》久设计状况或—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 ,2  ?对于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偶然组—。。合; ?    】 3  对》于地:震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地震组合 ! 4.3.3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宜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 ?。。    《1  对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宜: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 【 ?     2 】。。。 对: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宜采用—。作,用的频遇组合; 】 》   ? 3 ? 对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宜采用作用的—准,永久:组合 ? 4.3.!4,  对每一种—作用组合建筑—结,构的设计《均应采用其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进行! 4【.3.5  结构的!极限状态可采—用下列极限状态方】程描述 【 g(X1,【X2,?…,Xn)》。=0 ?         !  :  (4.3.5】) : , ,   》  式中g(·【),结,构的:功能函数; 【 《        】Xi(i=1,【2,…,n)基本变!量指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等;!在进行可靠度—。分析时基本》变量应作为》随机变?量 — 4.3.6  】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g,。(X1,《X2,…,Xn【)≥0      !     》 ,  (?4.:3.6) — 4.—3.7  当采用结!构的作用效》应和结构的抗力【作,为综合基本变量【时,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R-S≥0—        】    《  (4.3—.7) !    式》中R结构的抗力;】  【       【S结:构的作用效应 【 4.【3.8  》结构构件的设计应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本标准】第4.3.》6或第?4.3.《7条的要求 ! 4.3.—9  结构构件宜】根据规定的可靠指标!采用由作用的代【。表值、材《料,性能的标准》值、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和各相应的分【项系数构成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有,条件时也《可根据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直接采用基于【可靠指标的方法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