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4.:1 极限状态
!
4.】1.1 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极限状态极限状【态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定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1)【 :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2)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3)【 , 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 5) 【 ,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 6) 【。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 》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
— 2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定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 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 : 2)》 影响正常使用的!。局部损坏《;
》
】 3) 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 , , 4) 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
— ?3,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定为超过!了耐久?性极限状《。态
:
— 1)! 影?响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的材料性能!劣化;
! 《 , : 2) 《 影响耐久性—能的:裂缝:、,变,形、缺口《、外观、材料—削弱等;《
《
】 3?), 影?响耐久性能的其他特!定状态
》
?
4.1.2 】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或,限值
?
4—.1.3 》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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