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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4.—1 极限状态
】。
:
4—.1.1 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极限状态极】限状态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定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1)! 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 2)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 ?3) 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5) 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 6)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 【7)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
,
:。
—。。 2: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定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 !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 2)— 影响正常使用的!。局部损坏;》
,
?。
! ,3): 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
! 4)—。 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
,
:
—。3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定】为超过了耐久性极限!状,态
:
,。
】 1)— 影响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的材料性能—劣化;
《
】 2) !影响耐久性能—的裂缝、变形、缺口!。、外观、材料—。。削弱等?。;
《。
,
! 3) 影响耐】久性能的其他特定状!态
:。
4.1.!2 ?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或限值
!
4—。.,1.3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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