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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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应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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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3!.3 ? 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3—.3.3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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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当结构所处的环】境对其耐久性有【较大影响时》应,根据不同的环—境,类别采?用相应的结构材料】、设计构造、防【护措施?、施工质《量要求等并应制定结!构,在使用期间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使: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致因材料的劣化!而影响其安》全或: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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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环境对结构耐!久,。性的影响可通过工】程经验、试验研究】、计算、检验—或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估【;,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
3【.3.6 —环,境类别?的划分?和相应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维护的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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