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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全等级》和可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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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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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建筑【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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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可靠度水】平的设?。。置,应根据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失效模式》和经济因素等确【定,。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可?采用不同《的可靠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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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当有充分的—。统计数据时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宜采用可靠》指标:β度量结构》构件: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可根据对现有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分析并结合》使用经验和经济因】素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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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每:相差一级其可靠指标!的取值?宜相:差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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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3?.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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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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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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