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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安【全,等级和可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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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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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建筑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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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可靠度水平的设【置应根据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失:效,模式:和经济因素等确定】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可采用不同的可靠度!水平
3!.2.4 —当,有,充分的统计数据时】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宜采?用可靠指标β度量结!构构件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可根据对》。现有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分析【并结合使用经验【和,经济因素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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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每相差一级其可靠!指标的取值》宜相差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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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3【.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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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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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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