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 工厂总平面布【置,
:
》
4.2《.1 《工,厂,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地形、风向、交!。通运:输等条件按生产、】。辅助、公用、仓储、!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
4.【2.2 全厂性】。重要设施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宜统》一、集中设置并位】于散发可燃气体【、蒸气的生产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4.2.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蒸气的生产【、仓储设施、装【卸站及污《。。水处理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丘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4.2.4 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洁净地段并【宜位于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等散发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4.2》.5 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储罐(【组)等储存设施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生产?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当受《条件限制《或工艺要求时可燃液!体储罐(组)毗邻布!置在高于生产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上述场所的措—施
》
:。4.2.6 【。消防废水池》可与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布置消防废水【池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
4.2】.7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变:。配电所应《靠近厂区边缘布置
!。
:
4.2.8 ! 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
?
: 2 液化】烃储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
》。 , 3 ? 生产设《施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
!4.2.《9, 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9的规定
【
》 (表《4.2.9见—书后插页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