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隔 油
5.3.1 含油污水中的浮油和粗分散油可采用平流式隔油池、斜板隔油池或其他除油设备。
5.3.2 提升含油污水宜采用容积式泵或低转速离心泵。
5.3.3 平流式隔油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的停留时间宜为1.5h~2h;
2 污水在池内的水平流速宜为2mm/s~5mm/s;
3 单格平流式隔油池的池宽不宜大于6m,长宽比不宜小于4;
4 池内有效水深不宜大于2m,超高不宜小于0.4m;
5 池内宜设链条式刮油刮泥机,刮板移动速度不宜大于1m/min;
6 收集表层污油应采用集油管,集油管的直径宜为200mm~300mm,当池宽大于4.5m时,集油管串联不应超过4条;
7 池底应设排泥管,排泥管直径不宜小于200mm,管端宜接压力水冲洗设施。
5.3.4 斜板隔油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6m3/(m2·h)~0.8m3/(m2·h);
2 斜板间净距宜为40mm,安装角度不宜小于45°;
3 池内应设置收油、清洗斜板和排除污泥的设施;
4 斜板应选用耐腐蚀、表面光洁并具有亲水疏油性能、阻燃型的板材;
5 板体与池壁、板体与板体间安装应紧密,不得产生短流现象。
5.3.5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盖板。
5.3.6 隔油池不应少于2格(间),且每格(间)可单独运行。
5.3.7 寒冷地区或被分离的油品的凝固点高于环境温度时,集油管处应设加热设施。
5.3.8 隔油池进、出水管道上应设水封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5.3.9 隔油池应设置消防设施。
5.3.10 隔油池(罐)的机电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并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