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73-2011 建标库

17.2  水泵站

17.2.1  不同用途的水泵站,应根据其负荷分级,采用单电源或双电源供电。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水泵站,必须设应急电源或柴油驱动的水泵备用机组。重要的水泵站,应设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直接供给重要生产用水的水泵机组,无高位调节水池时,应设置自动启动或备用机组自动投入装置。

17.2.2  串联的几个水泵站、水源泵站、深井泵站群,应按供水系统分组的要求及重要程度,采用一回或多回架空干线供电。

17.2.3  水泵宜采用放射式配电,当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时,同一用途互为备用的水泵,应分别接在不同母线段上。

17.2.4  水泵站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宜集中配置在专用的配电室内。布置在泵房内的配电装置和电控设备应有防滴防溅措施,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4,配电装置基础应高出地面200mm。机组启动控制设备集中配置时,应与机组对应配置;分散配置时,不应安装在机组进、出水管道的一侧。

17.2.5  水管系统复杂的大型水泵站,当闸阀采用电动操作时,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并应设置机旁控制箱。

17.2.6  控制室的位置,宜使操作者观察到水泵机组的运行情况。控制室的地面应高出泵房地面200mm。

17.2.7  需要调速的水泵,对6kV、10kV电动机宜采用变频调速,660V及以下电动机应采用变频调速。

17.2.8  有冷却塔的大中型水泵站,变(配)电所应布置在冷却塔的上风向。

17.2.9  深井泵站群或串联供水的多级泵站,宜采用集中遥控、遥信、遥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