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电煅烧炉
12.2.1 电煅烧炉宜采用三相交流有载调压的电力变流装置供电。变流装置直流输出的正极,应引至炉顶导电电极。
12.2.2 短网的夹具应采用符合强度、耐热和绝缘要求的材料,不宜采用木质材料。
12.2.3 有载调压变流装置的直流电压级差按3V~5V。
12.2.4 变流装置出线端与短网母线之间,应采用软连接。
12.2.5 短网母线宜采用铝母线,短网母线截面按电流密度0.6A/mm2选择。
12.2.6 电煅烧炉变流装置室,应紧邻电煅烧炉厂房设置,其底层为变流器室;上层为高低压配电室及控制室。在炎热地区应避免西晒。
12.2.7 电煅烧炉变流器室不应有门及活动的窗与相邻电煅烧炉厂房相通;引至电煅烧炉的母线穿墙洞,宜采用黏土耐火砖砌筑封堵;穿墙洞中心对地高度应大于3m。
12.2.8 多组电煅烧炉,宜集中在一个控制室进行控制。
12.2.9 控制室通往电煅烧炉的门加门斗,并密闭防尘。控制室宜采用防滑瓷砖地面、天棚吊顶、掺胶白灰粉刷墙壁、日光灯照明,设空调。
12.2.10 电煅烧炉变流装置的控制、保护、测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
12.2.11 电煅烧炉变流装置及辅助冷却装置等,宜采用计算机装置及上位机监控;并将自动化仪表有关检测数据纳入其中;视频监视烟囱口火焰。
12.2.12 电煅烧炉的上料及出料运输系统,宜采用电气联锁,宜采用计算机装置在控制室集中控制。
12.2.13 电煅烧炉出料转盘的传动电动机,宜采用变频调速,应根据电煅烧炉负荷的大小闭环自动调节转速。
12.2.14 电煅烧炉的冷却水系统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互为备用的水泵应分别接在不同电源的母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