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铝电解车间电力设计
10.1 电解车间
10.1.1 大、中型铝电解车间的车间变电所,每个变电所宜设置两台变压器,并分别由两个电源供电;每台变压器应能满足全部负荷95%的用电需要。
10.1.2 电解车间辅助系统供电宜设置第三电源。
10.1.3 车间起重机的滑触线应采用安全滑触线,宜由车间变电所不同母线段的两回线路供电,并应设置切换开关。当安全滑触线由不允许并联的多回路供电时,应在安全滑触线分段处设置稍长于集电器宽度的隔离段。
10.1.4 电解槽上电动机的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电动机或配电系统绝缘破坏时,电解槽电位不得移至220/380V中性点接地系统上,也不得通过交流网络使处于不同电位的电解槽发生电的联系。
2 不得将大地电位导入电解槽操作区,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电解槽上的电动机应经隔离变压器供电,隔离变压器的一、二次侧中性点均应绝缘,当系列电压低于1000V时,绕组间1min的工频耐压不得低于3000V;当系列电压高于1000V时,绕组间1min的工频耐压不得低于5000V;
2)若干台电解槽可共用一台隔离变压器,应按工艺作业组划分,但电解槽数不宜超过25台,且隔离变压器二次侧供电干线应装设绝缘监视装置。隔离变压器宜组屏安装;
3)为电解车间供电的隔离变压器应靠近电解车间安装;
4)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导体敷设高度不应小于4m。离电解车间操作地坪的4m范围内不应有接地金属构件。安装在距电解车间操作地坪4m范围内的隔离变压器二次侧的用电设备和保护、启动、控制设备应采用绝缘安装。隔离变压器亦应与其安装支架绝缘;
5)烤槽及检修电源应经隔离变压器供电,其供电电源设备应采用绝缘安装。
10.1.5 向电解槽上电动机供电的隔离变压器容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一台变压器供电给1台~5台电解槽时,应按其中一台电解槽上同时工作的电动机容量之和确定。
2 一台变压器供电给5台~25台电解槽时,且分属于N个生产组管理,变压器容量应按N台(非自动控制时)或5台~10台(计算机自动控制时)电解槽上同时工作的电动机容量总和确定。
3 隔离变压器的容量,还应进行电动机启动和运行压降校验,变压器二次侧绕组宜有+10%抽头,阻抗压降不应大于5%。
10.1.6 引至铝电解槽的配线段,除防止交、直流相互短路外,应设隔热和防止漏槽铝水烧坏等保护措施。
10.1.7 槽控箱的控制电源,应由两个单独的隔离变压器供给,当其中一台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台变压器应保证全部用电。
10.1.8 电解厂房动力和照明配电箱,应采用防尘式,宜设置在厂房中间走廊内或厂房端部,距离电解车间操作地坪应大于4m。
10.1.9 电解车间操作地坪下,电解槽母线层内若设计照明时,照明设备应经隔离变压器供电。
10.1.10 电解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可利用起重机轨道,但需采取下列措施:
1 起重机轨道及与之相连的金属结构和接地线,敷设高度距电解车间操作地坪均不得小于4m。
2 起重机轨道接地连接线应沿厂房外墙引至接地极。
10.1.11 电解厂房起重机的吊钩应在吊钩与钢丝绳、小车与卷筒、桥架与小车间采取三级绝缘措施。每级的绝缘电阻应按系列电压检验,每100V不应小于0.1MΩ。多功能联合起重机,在机械上亦应有三级绝缘措施,且不得通过配电线路将大地电位导入靠近地面的驾驶室。
10.1.12 浓相输送系统应采用计算机装置集中控制。
10.1.13 超浓相输送系统主电机需要调速时,宜采用变频调速。超浓相输送系统应采用计算机装置集散控制,各子系统宜间断运行;信号线宜采用屏蔽线。各子系统的风机,应就近接自车间变电所的低压母线段。
10.1.14 大、中型电解车间宜作防建筑钢筋和金属构件电化腐蚀的接地。
10.1.15 沿电解厂房(包括厂房端头)40m范围内直埋的电缆当采用金属铠装电缆时应采用具有塑料外护套的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