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73-2011 建标库

9.5  分解过滤与蒸发车间

9.5.1  本节适用于种子分解、碳酸分解、氢氧化铝过滤、母液蒸发和包装工段。

9.5.2  碳酸分解低压配电室宜靠近分解出料泵房。

9.5.3  碳酸分解槽和种子分解槽的机械搅拌装置,宜采用高启动转矩的笼型电动机。

9.5.4  由单电动机传动单轴机械搅拌的种子分解槽和晶种槽,应分组设置两套互相独力的启动控制设备和电缆线路。为其供电的电源宜设第三保护电源。

9.5.5  种子分解工段应与自动化仪表计算机控制系统一并考虑,采用集中切换操作控制。

9.5.6  氢氧化铝盘式过滤机、流量调节泵,宜采用变频调速。盘式过滤机、卸料机和皮带运输机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

9.5.7  蒸发工段的操作控制,应与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统一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