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重有色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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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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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本章适用于—铜、铅、锌、镍、】钴、锡等《重有色金属》冶炼厂的车间电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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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特殊场所—(如高温、多—尘、潮湿、》腐蚀、爆炸性等)】中的电气设备宜集中!配置在与其环境【相隔离?的配电?室或控制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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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电,气设备应避开高温和!。。(,或)多尘场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隔—热和防尘措施粉尘较!多时宜采用防尘【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粉尘较《少时宜采用封闭【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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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电气设备应避—开潮湿和《(或)腐《蚀场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防潮和(或)防】腐措施潮《湿和(或)》腐蚀场所中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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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 原料?车间、熔《炼,车间生产用》起重机宜采用安全】型滑触线供电当有】多台吊车时应设【置检修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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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高大厂房—的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具或其—他高效光源由不同】母线段的两回—线交叉供电当采用】带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光源【时宜将灯《具分接在不同—。相序:的线: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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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 要求生产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大—中型冶?炼厂的生产过程控制!宜,选用计算机控制【系统电气控制与仪表!控,制应综合考》虑,合理选择《计算机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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