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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电气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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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同一车间】。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照明;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时应增《设局部?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有色金属冶】炼厂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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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或生产—。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装,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应在正常照明—故障熄?灭后瞬时自动投入工!作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
】
7.6.3 【 车间照明光源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等!光电特性指》标优先?使用节?能型光源无特—殊要:求不应采用白—炽灯:
《
7.6.4【 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车间一般照》明,应采用具有寿命【长、高效《节能型光源》的灯具
】
2— 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
【
3】 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密闭式灯》具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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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
【
5— 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选择合适】的灯具?
?
6】 在?振,动、摆动《较大的场《所灯具应有防振【措施和保护网
【
!7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位【置的灯具《应加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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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7.6!.5 生》产车间内检修—。。照,明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灯具的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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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正常环境应采】用36V;
!
《 : 《2)具有导电—地面或高温、多【尘,、潮湿的场所宜采】。用24V或12V】;
】。 3)!。工作场地狭》窄且操?作者接触大块—金属面的场所宜【采用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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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灯具的《供电方式
】
— ?。 1)?设置检修插》座,。由移动式照明变【压器供电;
!
》 ? 2)大型车间】必要时应设固定【。。式照明?变压器及检修专用线!路和:插座
【
7:.6.6《 烟囱《航空障?碍照明?的装设应严格执【行当地航空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排放有!腐蚀性气《体的烟囱障碍灯应】采用:防腐:蚀灯为减少烟气【对灯具的腐蚀烟囱顶!部的障?碍灯装设在距烟囱】顶部:3m~5m处—
7.】6.7? 露天场所巡视】用照明回路宜由专】用,开,关控制灯《具选用防水型
【
7.【6.8 》车间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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