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电能质量要》求,
3!。.,4.1 》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 电动机《为±5%
!
? :。。2 照明
!
】 1)一般工【作场:所为:±5%;
!
】 2)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可《为+5%《、-:10%?;
【。 ? 3—)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为】+5%、-》10%
《
《
3 】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为±!5%
?
《
3:.4.?2 计算电压偏差!时应计入采取下【列措:。施后的调压效果
!
,
:
1 自!动或手动调整并联补!偿,电容器、并联—电抗:器的:接入容量《
! 2 《自动或手动调—整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
—
3 改!变配电系统》运行:方式
《
《3.4?.3 《供电系统的》。设计宜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电压偏!。差
》
》 1 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
2 !合,理减少网络阻抗【
?
? , : ,3 合理补偿无功!功率
】 : 4? ,。 使三相负荷尽【量平衡
【。
:。3.4.4 — 66kV》及以上电压的变电】所中的降压变压器】直接向?35kV、10(6!)kV电网送—电其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
?
3.《4.5? 1?0(6)《kV配?电变压器不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但,。在,当地:10(?6)kV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且用电单位对电压要!求严格?的设备单独设置【调压装置技》术经济?不合理时亦可采用1!0(6)kV—有载:调,压变:压器
?
?
3.4.—6 3《5,kV降?压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在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对冲击性负荷【的供电宜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冲击性负荷】引起的?。电压波动和闪变(不!包括电动《机启:动时允许《的电压?降,)
:
:
【1 用专线供电】
! 2 《。与其他负荷》共用配电线路时【。降低配?。电线路阻抗》
:
《 3 —。 较大功率的冲击负!荷或冲击《。负荷群与《对电压波动、闪【变敏感的负荷—由不同?的变压器供电
!
4 ! ,对于:大功率电炉变压器由!容,。量较大的电网—供电
! : ,5 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电压调节》装置
《
?
,3.4.7 — 供:配电:系统:中,各类非线性》用电:设备谐波《危害:。不仅:应考虑对外部电【网的影响同》时应考虑对企—业内部供《电系统的影响企业】。内各:级电压的正弦波【形畸变率宜》按公用电网谐—。波电压限值进—行,校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相应降!。低谐波含量的措【施
【3.4.8 企业!电能质量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