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 电能质《。量要求
【。
3.4.1! 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动机为±5%
!
:。。
? 2 照—明
《
,
》 1)【一般工作场所为±5!%;
—
! 2)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可—为+5%、-—10%;
》
,
— 》 3)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为+5%、-【10%
】
3 】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为±5%
】
3?.4.?。2 ?计算电压偏差时应计!入采取下列》措施后的调压效果
!
?
《 1 自动或手!动,调整:。并联补偿电容—器、并联电抗—。器的接入容量
!
》 2 自动【。或手动调《整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
—。
3 ! 改变配电》系统运行方式
【
:
3.4.【3, 供电系统的【。。设计宜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电【压,。偏差
—。
》 1 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
:
? , 2 合【理减少网络阻抗
】
,
?
3— 合理《。补偿无功功率
【
?
: 4 使三!。相负:。荷尽量平衡
—
3.4】.4 ? 6:6kV及以上电压的!变,电所中的降压变压器!直接向35kV、】10(6)kV电】网送电其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
《
3.4《.5 10—(,6)kV配电—变压器不《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但在当地10(!6)k?V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且用电单位对电压】要求严格的设备【单独设置调压—。装置技?术经济不合理—时亦可采用》10(6)kV【有载调压变压器
!
《3.4?.6: , 35kV降压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在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对—冲击性负荷的供电宜!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冲击性?负荷引起的电压波】动和闪变(不—包括电动机启—动时允许的电压降】)
】 1 用专线!供电
】 ? 2 与其—他负荷共用配电线路!。时,降,低配电线路阻抗【
,。
《
? 3 《 较大功率的冲击负!荷或冲?击负荷群与对电压波!动、闪变《敏感的负荷》由不同的变压器供】电
【 4 【对于:大功率电炉变压器由!容量较大《的电网供《电
! 5 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电压调【。节装置
【
3.4.7 】 供配电系统中各类!非线性用电》设备谐波危害不仅应!考虑对外部》电网:的影响同时应考虑】对企业内部供电系】统,的影响企业内各级电!。压的正弦波》形畸变率宜》按公:用电网谐《波电压限值进行校】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相应降低》谐,波,含量的措施
【
3》.4.?。8 企业电能【质量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