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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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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供配电与《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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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废气处理】装置的?用电负荷等级应【与工艺设备》。用电负荷同等级【且不宜低于二级其电!能质:量应满足废气处【理装置要求》并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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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废气处理装置和!排风:机应由变《电站专用《低压馈?电,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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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废气系统处理设备和!排风:机应根据工艺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对排《。风系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设备【与之关联的废气【处理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或防!止电压骤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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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废气处》理装:置区域照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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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废气—处理装置区域宜设置!备用照?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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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废气处理!装置在室内安—装时:备用照明宜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且,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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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气处理》装置在室外含屋面安!装时经常操作的区域!。、现场控《制和检查点的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20—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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