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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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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供配电与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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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 废气处理装置的】用,电负:荷等:级,应与工艺设备用电】负荷同等级》。且不宜?低于二级其电能【质量应满足》废气处理装》置,要求并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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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废气处?理装置和《排风机应《由变电?站专用低压》馈电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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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废气系统】处理设备和排风【机应根据工艺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对排风系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设备与之!关联的废气处理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或防止电压【骤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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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废气处》理装置区域》照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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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废—。气,处理装置区域宜设】置备用照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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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处理装置【在室:内,安装时备用》照明宜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且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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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废气处理装置】。在室外含屋面安装】时经常操作》的区域、现场控【制和检?查点的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20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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