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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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供配电与》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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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废气处理—装置的用电负—。荷等级应与工艺设】备用电负荷》同等级?且不宜低于》二级其电能质—量应满足废气处【理装置要求并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12:.1.2 废气】处理装置和排—。风机应由变电站专用!低压馈电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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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废气系统】处理设备《和排风?机应根?据,。工艺: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对排风系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设】备与:之关联的废气—。处理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或防止?电压:骤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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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废气处理装置!区域照?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12.1.5— 废气处理装置】区,域宜:设置备用照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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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废气处理装》置在室?内安装?时备用照《。明宜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且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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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废气处?理装置在室外—含屋面安《装时经常操作的【区域、现场控—制和检查点》的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20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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