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事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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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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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根据工艺要求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设置《。。事故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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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事故排—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
11.!1.3 事故排风!吸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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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应《设在燃烧爆炸性或有!毒、有害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积聚最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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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在放!散温度下比空气轻的!燃烧:爆炸:性或有毒、有害物】质吸风口《应紧贴顶棚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宜大于—0.:4,m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的,距离不应大于0.】1m;
《
】 3 位于房间】下部:。的吸:风口:其下缘距地》面间距?不应大于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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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当正常排】风系统兼作事—故排风时宜在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附近布置吸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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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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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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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应: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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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排—风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时排风口不】应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
11.1!。.5 需要设置】。事故通风的场所【宜,设置有毒、有害或】燃,烧爆炸性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报—警后联动开》启事故通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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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事!故排风系统的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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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工艺设备】供电负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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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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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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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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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含有剧毒和较—毒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
】 : 2 《 含有极《毒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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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排气筒出—口处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应低于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浓度!的50%电子工业】常用高毒物品—的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浓度可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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