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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事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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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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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 根据—工艺要求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设置事—故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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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 事故》排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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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事故排风—吸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设?在燃烧爆炸性或【有,毒、有?。害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积聚:最多的?地点;
】
2 】对,于在放散温度下比】。空气轻的燃烧—爆炸性或《有毒、有害物质【吸风口?应紧贴?顶棚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宜大!。于0.4m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的距:离不应大于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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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位:于房间下部的吸【。风口:。其下缘距地面间【。距不应大于》0,.3m;
】
—4 当《正,常排风系统兼—作事故排《风时宜在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附近布置吸!风口
】11.1.4 【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
— , 2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应:小于6m《;
?
】3 : 当排风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时《排风:口不:应,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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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需要《设,置事故通风的—场所宜设置有毒、有!害或燃烧爆炸性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报!警后联动开启事【故通风?装置
1!1.1.6 — 事故排《风系统的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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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工艺设备供电【负,荷等级;
!
2 】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装置
!
1?1.1.7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1【1,。.1.8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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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含有剧毒【。和较毒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
《
》 2 含有极】毒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
【
》 3《 排气筒出—口处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应低于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浓度:。。的50%电子工【业常用高《毒物品的《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浓度可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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