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1 》 事故通风 — — 11.1 】 一般规定 ! 1》1.1.1  【根,据工艺要求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设置事故》排风 》 11.1.2!  事故《排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 —11.1.3 【 事故排风吸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设在》燃,烧爆炸?。性或:有毒:、有害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积聚【。最多的地点; 【  —   2 》。 对:于在放?散温:度下比空气轻—的燃烧爆炸》性或有?毒、有害《物质吸风口应—紧贴顶棚《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宜大于0.】4m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的距离不应大于】0.1?m; 《 《    3  位于!房间下部的吸风口】其,下缘:距地面?间距不应大于0【.3m; 】     —4  当《正常排风《系,统兼:作,事故排风时宜—在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附近布置吸》风口 】。11.1.》4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 《  :。  2?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应小:于6m;《 ?     3 ! ,当排:风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时排风口不!应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 》11:.1.5  需【。要,设置事故通风—的,。场所:宜设:。置有毒、有害—或燃烧爆炸性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报警》后,联动开启事故通【风装置 《 11【.1.6  —事,故排风?系统的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工:艺设备供电负荷【等,级; 【  :   2  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装置 】 11.【1.7 《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 , : 11.1.8【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含有【剧毒和较毒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 【。     2  !含有极毒物质—的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  !   ?3  排气》筒出口?处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应低于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浓度的50!%电子工业常用高】毒物品?的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浓度可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