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除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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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一:般规定
!
9.1.1 !除尘系统的设—。计寿命应与工艺生产!设备的剩《余寿命相适应且不宜!小于20年
!
,
9.1.2 【 除尘系统应—采取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要求
?
9.1】.3 ? 除尘主体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按除—尘工艺?的流程布《置且:宜,靠,近,污染源;
!
《 2: :除尘主?体设备之间》应留有满足安装、】检修、消防和运输】需要的间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