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烷《类尾气处理》系统:。
—
8.2》。.1 尾气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和出口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设—备的处理效》率不应低《于99%;
—
:
【2 处理后—的污染因子》浓,。度宜在PC-—TWA值以下;【。
:
,
3】 :。处理后的燃烧爆炸性!气体浓度应在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
《8.:2.2 采用电热!式和等离子式的尾】气处:理设备其《内部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
:
8.2】.3 ? ,尾气处理《系统:宜采用下列方式
!
1! 硅烷(SiH4!)、锗?烷(GeH4)宜采!用热氧?化和:洗涤两?级处理方式;
!
》 2 磷烷(】PH3)宜采用热】氧化:和洗涤两级处理方式!或干式吸附方式;】
,
,
— ,。 3 乙硼烷(B!2H6?)宜采?用洗涤方式;
】
《。 4》 , 砷烷(《AsH3)宜采用干!式吸附方式
—。
8—.2.4 》 从:真,。空泵至尾《气处:理,设备入?口,之间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管—道的材质宜采用【。不锈钢3《04:或316;》
—。 2 当尾!气遇低温易产生沉】淀物质时管道应采】取,加热措施
!
8.2.5 尾!气处理设备出口之后!的管道宜采用耐【腐,蚀、导静电的—材质
—
8.2.6【 , 当尾气处理—设备采?用直接燃烧方式时应!符合消防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