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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烷类尾气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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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尾气—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和出》口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设备的处》理效率不应》。低,于99%《;
】 2 处【理后的污染因子【浓度宜在PC-【TWA?值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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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处理《后的燃烧爆炸性气】体浓度应在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8,.2.?2 : ,采,用电热式和等离【子式的尾气》处,理设备其《内部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
】
8.2.3 尾!气处:理系统宜《采用下列方式
【
》 ? ,1 硅烷(Si】H4)、锗烷—(GeH4)—宜采:用热氧?。化和:洗涤两级处理—。方,式;
! 2 磷【烷,(PH3)宜采【。用热氧化《和,洗涤两级处理方【式或干式吸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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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乙硼烷(B2—H6)宜采用—洗涤方式;
】
》 4 砷烷(】AsH3)宜采【用干式吸《附方式
!8.2.4》 从真空泵—至尾气处理设备入】口之:间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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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道的材》。质宜采用不》锈钢304或316!;
》。
2 !当尾气遇低温易【产生:沉淀物质时管道应采!取加热措施》。。
—8,.2.?5 尾气》处理设备出口之【后,的管道宜采用耐【腐蚀、导静电的【材质:
—8.2.6 当尾!气,处理设备采》用直接燃烧方式时应!符合消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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