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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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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六十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实?施
(一!。。)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对方身—份;
(!二)调?查并收集必要的证据!;
? , (三)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 (四)口【头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 : (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
? :。(六)?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执法部门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七)当事《人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八)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提交所属执法部】门备案
》第二节 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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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立】。案
?第六十三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登!记表同时附上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由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六《十四:。条 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
第六十五》条 委托其他单【位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制作并出具【协助调查函
【第六:十六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构成违法《行为、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六:十七条 《执法人员在》初步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据齐全》的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办】案机:构审核
第—六十八条 案件【调查报?告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后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调查?。报,告、案卷《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第六十九条【。 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调查报告《后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十条! 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如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组织:。听证
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执法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
第七十二条— 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主要从》下列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 (》五)执法是否超越】执法部门的》。法定权限《;
:
,。。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
第七十三条 【执法部门负责人经】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三)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四【。。)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处罚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七十五—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执法部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一!),拟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
: (二)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或者复杂、!疑难案件的执法管】。辖区域不明确或有】争议的;
— (》。三)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的印章
!。
第七十八条 执】法,部门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三,十日
第七十九条! 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执法】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八十》条 :执法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在!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较大》数额:地方执法部门—按照省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或者】其授权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海事执法部门按!照对自然《人处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
第八十【一条 执法部门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
》。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当】事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执法部门应当将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三条《 执法?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
》
,第,八,十四条 听》证设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制作听》证笔录工作
! 听证主持—人由执法部门负责】人指定;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
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或者记录员【
第八十》五条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 (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二)决定听证是否】公开举行
】。 (三《)要:求听证参加人到场】参加:听证、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
》(四)就案件—。的事实、理由、【证据、程序、—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建议等《相关内容组织质证】和辩论
【 (五《)决定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止宣布结《束听证
— , (六)维持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会场纪《律的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干—扰听:证正常进行的旁听人!员责令?。其退场
《
(七)】。其他有关职》责
?。第八十六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
【
(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 (二)本案执】法人员;
— (三)证人!、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
! (四)【翻译人员;
】 ?(五)其他》有关人员《
第八十七条【 要求?举行听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听证《当,事人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一)申请回避;【
》 (二)参加—听证或?者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四)核对、—补正听?证笔录?;,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十八?条, 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允许:。为,查明:案,情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通知其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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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执法部—门,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第】九十条 听证—主持人有权决定与】听证案件有》关,的,证人、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等听》证,。参加人到场参加【听证
第九十一】条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的除?外
《 : 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第》九十二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宣】布案由和听证—纪律
【 (二)核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执法人员、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并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
(三【),宣布听证《员、记录《员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主持人《回避、申《辩和质?证的权?利;:对不公开听》证,的宣布不公开听证的!理由
?
《 (四)宣布听【证开始?
? (五)执【法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建议和法律!依,。据,;执法?人员提出证据时应当!向听证会《出示证人《证言、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意见:。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场宣读
】。 (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行政处罚意—见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并可以提供】新的证据;第—三人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 (七)听证主!持人可?以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执,法人员、证》人询问
!(八)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当事人、执【。法人员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可以【向到场?的证人发问》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调取?新的证据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申请重新《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 (九)当事人【。、第三人和》执法人员《可以围绕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处罚种?类和幅度等问题【进行辩论
! (十)辩论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听】取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第三人和《执法人员《。的最后?陈,述意见
— (十一—)中止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再【次,听,证的有?。关事宜?
,
(十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核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听【证笔录有《错误的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拒绝的在听—证,笔录上?写明情况
第【。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举行听证
》。
(—一)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到,场的;
】 (: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三)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延期听证应当—在听证笔录中写【明情况由听证主持】人签名
第九【十四条 《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 ?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会、调—取新的证据或—者证据需要重新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的;
》 : (二)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需要由本案【调查人员调查核【实的;
!(,三)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 (?四):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继续参加听】证的;
》 (五)因回!避致使听《证不能继续》进行的?;
— (六)其》他应当中止听—证的情形
!。 中:止听:证,应当在?听证笔录《中,写明情况由听证【主持人签名
第九!十五条 延期—、中止听证的—情形消失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恢复》听证并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参加人
第—九,十六条 《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
?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申请的;
》
(—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出听《证的;
《
: (三)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
:。
: (五》)其他应当》终止听?证,的情形
】 听证终《止应当在听证笔录中!写明情况由听证主持!人签名
》第九十?七条 ?记录员?。应当将举《行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听证笔录经—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或者补正后【由听证?参,加人当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中注明情况
】。
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后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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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条 听证!结束后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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