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六十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实施  》   (一)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对方身份;—     —(,二)调查并收集必要!的证据;  【   (三)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   (四)—口头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 (六?)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执《法部门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    (七)【。当事人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八)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提交:所,属执法部门备案 】 第二节 普—通,程序 ? ,第六十二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立案 】第六十三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登!记表同时《附上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由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六】十四条 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第!六,十五条? 委托?其,他单位?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制作并出具!协助调查《函 第六十六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构成违法行为、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六十七【。条 执法人员在初步!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据齐全?的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办案机构审》核 第六十八条 !案件调查《报告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后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调查报告、】案卷: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第六十九条 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调查报告】后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十条 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如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组织!。听证:  ?  : 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执】法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七十二!条 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主要从下列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 ,   (五)—执法是否超》。越执法部门的法定】权限;    】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十三条【 执法部门负责人经!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  :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  :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三)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四)《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处罚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七十五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执:法部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 (一)拟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 】。     (二)】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或!者复杂、疑难案件】的执法管《辖区域不明确或【有争议的;  】 ,  (三《)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的】印章 《第七十八条 执法】。部门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三《十日 第七十九条! 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执—法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八十条 执—法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在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一)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三【。)较大数额罚款; !。     (四)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较大数额地方执!法部:。。。门按照?省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或者其授】权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海事执—法部门按照》对自然人《处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 《 第八十一条 【执法部门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当事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执法部门应当!将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三条》 执法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 第》八十四条 听证设】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制作听证】笔,录工作 《。     听—证主持人由》执法部门负责人【指定;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    》 ,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或【者记录?员 第八十五条】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二【)决:。定听证是否公开举】行     【(三)要求听证参加!人到场参加听证、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四!)就案件的事—实、理由《、证据、程》。序、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建议等相关内!容组织质证和辩论 ! ,    (五)【决定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止宣布【结,束听证  —   (六)—。维持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会场纪律的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干《扰听证正《常进行的旁听人【员责令其退场 【   ?  (七)其—他有关职责》 第?八十六?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  】   (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     (—二)本案执》法人:员;:  ?   (三)证【人、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     】(四)翻译》人员; 》    (五—)其他有关人员【。 第八十》七条 要求举行听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听证当事】。人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申请回《避; 《    (》二)参加听》证或:者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    《 (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    《(,四)核对、补正听证!笔,录;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十八条 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允许为查明】案情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通知其》参加听证 第【八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执法部门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第九》十条: 听证主持人—有权决定与听—。证案件有《关的证?人、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人等听证参加【人到场参加听证【 第九十一—条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的除外   】  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第九十二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宣布案由】和听证纪律   !  (二)核—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执,法人:员、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并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三)!宣布听证员、记【。录员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主持人回避、申】。辩和质证《的权利;对不—。公开听证的》宣布不公开听证的理!由     (四!)宣布听证开始 !    (》五)执法《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建议和法律依据;!执法人员《提出证据时应当【向听证会出示证人】。证,言、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意见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场宣》读     【。(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行政处罚意见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并可?以提供新的证据;】第三人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 ,  (七)听—证主持?人可以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执法人员、证人询!问     (八!)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当事】人、执法人员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可—以向到场的证人发问!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调取《。新的证据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申请—重新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当事人、第三人和执!法人员可以围绕【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处罚】种,类,和幅度?等问题进行辩论 】     》(十)?辩论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听》取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第三人和【执法人员的最后陈】。述意见  —   (十一—)中止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再次听证的有】关事宜  —   (十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核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听证笔录有》错,误的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拒绝的在听】证笔录上写明—情况 第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举行?听证  》   ?(一)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到场的;】  ?   (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   ? (三)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 延期听证应—当在听?。证笔录中写明—情,况由:听证主持人签名 】 第九十四条 【。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会、调】取新的?证据或者证据需要】重新检测、》。检验及技《术鉴定的;   !。  (?二)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需要【。由本案调查人—员调查核实的; !    (三—)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继续参加听证—的; ?     (五【)因回?避致:使听证不能继—续,进行的; —  :  (?六)其他《应当中止听证的情】形    — 中止听证应当在】。听证笔录中》写明情况由听证主】持人签名 》 第九?十五条 延期—、中止?听证的情形消—失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恢复听证并》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参加人 !第九十六条 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申请的; !    《(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出听证的;】     (【三)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四)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 ,     (五)其!他应当终止听证的】。情形 ? ,   ?。 听证终《止,应当在听证笔录中写!。明情况由《听证主持人签—名 : 第九十七条 记】录员应?当将举行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听证—笔录经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或者补正后由—听证参加人》当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中注】明情况    】 ,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后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 第九十—八条 ?听证结束后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