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并可【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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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城:镇发展战略;
! : (二》)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
! (三)区域—。。空间的?城镇:功能结构和规划【要求:;
《 (四【)为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生态环境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五)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 (六)!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等
【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
《 第十?七条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由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城镇体系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当经本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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