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集成组件生产工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85-2019 建标库

3  总体设计

3.0.1  工厂总体设计应组织各专业开展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应符合总体设计大纲或总体设计指导书要求。

3.0.2  工厂总体设计大纲应包含静电防护、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等要求。

3.0.3  工厂总体设计应审核各专业设计,专业设计应符合总体设计要求,专业间积极协调和优化。

3.0.4  工厂总体设计应符合制造工艺流程,并应匹配工厂预期产能,满足单班和周(月)度产能设计要求。

3.0.5  工厂总体设计应使生产、检测、周转环节满足产品合格率要求。

3.0.6  工厂总体设计应根据工艺需求合理设置洁净室面积及洁净度等级。

3.0.7  工厂总体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并为施工、调试检修、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创造条件,功能区应柔性设置。

3.0.8  工厂各工序能力和资源配置应满足产品生产需求,合理设置工位。

3.0.9  多层厂房内部宜设置电梯,物流、人流、信息流应合理简洁、流动顺畅,半自动和自动化生产应节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