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
《
?4.1 一般【规定
!。
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节、《第,4.:3节或第4.—4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4.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节,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或本规?范,第4.3节》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
4.1.3!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分别》采用本规范第4.2!节和4.3节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
4.1.!4 重《。点工程或用户—。提出要求时可—按本规范《第4.4节雷电防护!。风险管理方法确【。定雷电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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