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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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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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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节、第【4.3?节或第?4.4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4.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节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或,本规:范第4.3》节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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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分?。别采用本规范第4.!。2节和4.3节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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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重《点工程或《用户提出要求时可按!本规范第4.—4节雷电防护—风险管?理方法确定》雷电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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