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雨水》入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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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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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雨水入渗方式】可采:用下凹绿地入—渗、透水铺装地面】入渗:、植被?浅沟与洼地入渗、】生物滞?留设:施(:浅沟渗渠组合)【入渗、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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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雨—水,入渗宜优先采—用下凹绿地、—透水铺装《、浅沟洼地入渗【等地表?面入渗?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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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庭院、广场等硬【化,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的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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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mm—~100《mm并应确》保雨:水顺畅流入》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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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绿】地,宜设:置为下凹《绿地涉及绿地—指标率要《求的建?设工程下凹绿—地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
— : 4 非—种植屋?面雨水的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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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宜设在绿地下也【可设于非《机动车路面下—。渗透管沟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宜】小于2m入渗井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储水深》度的4倍
【。
6.1.4】 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设置透—水铺装、下凹绿地】等入渗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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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应设疏水—片材或疏水管等排】水层;
! ? 2 土壤—渗透面至渗排设施】间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30【0mm;
】
3 】 当覆土层土—壤厚度超过1—.0m时可设置【下凹绿地《或在土壤层内埋设】入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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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m且不》应,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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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生物滞留设施】。与生活饮用水储水】池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 , , 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渗?透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防护距》离以外且不应影响小!区道路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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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 ,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雨水进入!。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之《前应经沉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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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本规范第3.!2.8条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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