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雨水入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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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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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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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雨水入《渗方式可采用—。下凹绿地入渗、透水!铺,装地面入渗》。、植被浅沟》与洼:地入渗、《生物:滞留设?施(:浅沟:渗渠组合)入渗、】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等】
6.】。1.2 雨水入】渗宜优先《采用下?凹绿地、透水—铺,装、浅沟洼》地入渗等地表面【入渗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庭院》、广场等硬化—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的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
— : 2? 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mm~!。10:0mm?并应确保雨水—顺,畅流入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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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地宜:设置为下凹绿地【涉及绿地指标—率要求?的,建设:工程下凹绿地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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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非种植屋面》。。雨水的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确定
】6.1.3 雨水!入渗设施埋地设【置时宜设在绿地【下也可设于非机动】车路面下渗》透管沟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宜小于2—m入渗井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储水深度《的4:倍
6】.1.4 》 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设置透》水铺装、下凹绿【地等入?渗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应【设疏水?片材或疏《水管等排水层;【
【 2 土【壤渗透面至渗—排设施间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3,00mm《。;
! 3 》。当覆土层土壤厚【度超过1.》。0m时可设》置,下凹绿?地,或在土壤《。层内埋设入渗设施】
6.1!.5 雨水渗【透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m且不—应,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
6!.1.6 雨水】渗透系统《不应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小!区卫生?环境产生危害—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与入渗?系统相协调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生物滞留设》施与生活饮用水储】水池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 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渗透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防护》距离:以外且不应影响小】区道路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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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雨?水入渗系统》宜设置溢流设—施;雨水进》入埋在地下的—雨水渗?透设施之前应经沉】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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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本规—范第3.2.8条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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