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00-2016 建标库

6.2  渗透设施

6.2.1  下凹绿地应接纳硬化面的径流雨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凹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设置缓冲措施;

    2  下凹式绿地植物应选用耐淹品种;

    3  下凹绿地的有效储水容积应按溢水排水口标高以下的实际储水容积计算。

6.2.2  透水铺装地面的透水性能应满足1h降雨45mm条件下,表面不产生径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铺装地面宜在土基上建造,自上而下设置透水面层、找平层、基层和底基层;

    2  透水面层的渗透系数应大于1×10-4m/s;可采用硅砂透水砖等透水砖、透水混凝土、草坪砖等;透水面砖的有效孔隙率不应小于8%,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不应小于10%;当面层采用透水砖和硅砂透水砖时,其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磨长度及透水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找平层的渗透系数和有效孔隙率不应小于面层,宜采用细石透水混凝土、干砂、碎石或石屑等;

    4  基层和底基层的渗透系数应大于面层;底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中、粗砂或天然级配砂砾料等,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或透水混凝土;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10%,砂砾料和砾石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20%;

    5  铺装地面应满足承载力要求,严寒、寒冷地区尚应满足抗冻要求。

6.2.3  植被浅沟与洼地入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绿化在满足地面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宜设置浅沟或洼地;

    2  积水深度不宜超过300mm;

    3  积水区的进水宜沿沟长多点分散布置;

    4  浅沟宜采用平沟,并能储存雨水。有效储水容积应按积水深度内的容积计算。

6.2.4  生物滞留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物滞留设施从上至下应敷设种植土壤层、砂层,也可增加设置砾石层;

    2  生物滞留设施的浅沟应能储存雨水,蓄水深度不宜大于300mm;

    3  浅沟沟底表面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100mm,渗透系数不应小于1×10-5m/s;

    4  生物滞留设施设有渗渠时,渗渠中的砂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渗透系数不应小于1×10-4m/s;

    5  渗渠中的砾石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6  砂层砾石层周边和土壤接触部位应包覆透水土工布,土壤渗透系数不应小于1×10-6m/s;

    7  生物滞留设施应按需设计底层排水设施;

    8  有效储水容积应根据浅沟的蓄水深度计算。

6.2.5  渗透管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透管沟宜采用塑料模块,也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土管或排疏管等材料,并外敷渗透层,渗透层宜采用砾石;渗透层外或塑料模块外应采用透水土工布包覆;

    2  塑料管的开孔率宜取1.0%~3.0%,无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不应小于20%。渗透管沟应能疏通,疏通内径不应小于150mm,检查井之间的管沟敷设坡度宜采用0.01~0.02;

    3  渗透管沟应设检查井或渗透检查井,井间距不应大于渗透管管径的150倍。井的出水管口标高应高于入水管口标高,但不应高于上游相邻井的出水管口标高。渗透检查井应设0.3m沉沙室;

    4  渗透管沟不应设在行车路面下;

    5  地面雨水进入渗透管前宜设泥沙分离井渗透检查井或集水渗透检查井;

    6  地面雨水集水宜采用渗透雨水口;

    7  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测试段,长度宜为2m~3m,两端设置止水壁,测试段应设注水孔和水位观察孔;

    8  渗透管沟的储水空间应按积水深度内土工布包覆的容积计,有效储水容积应为储水空间容积与孔隙率的乘积。

6.2.6  渗透管—排放系统设置除应符合第6.2.5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施的末端必须设置检查井和排水管,排水管连接到雨水排水管网;

    2  渗透管的管径和敷设坡度应满足地面雨水排放流量的要求,且渗透管直径不应小于200mm;

    3  检查井出水管口的标高应高于进水管口标高,并应确保上游管沟的有效蓄水。

6.2.7  埋地入渗池宜采用塑料模块或硅砂砌块拼装组合,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池的入水口上游应设泥沙分离设施;

    2  底部及周边的土壤渗透系数应大于5×10-6m/s;

    3  池体强度应满足相应地面荷载及土壤承载力的要求;

    4  池体的周边、顶部应采用透水土工布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全部包覆;

    5  池内构造应便于清除沉积泥沙,并应设检修维护人孔,人孔应采用双层井盖;

    6  设于绿地内时,池顶覆土应高于周围200mm及以上;

    7  应设透水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池应满足抗浮要求;

    8  有效储水容积应根据入水口或溢流口以下的积水深度计算。

6.2.8  入渗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壁外应配置砾石层,井底渗透面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应小于1.5m;硅砂砌块井壁外可不敷砾石;

    2  底部及周边的土壤渗透系数应大于5×10-6m/s;

    3  入渗井砾石层外应采用透水土工布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4  有效储水容积应为入水口以下的井容积。

6.2.9  入渗池(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游应设置沉沙或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并应能去除大颗粒污染物和减缓流速;

    2  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3,表面宽度和深度的比例应大于6:1;

    3  底部应为种植土,植物应在接纳径流之前成型,植物应既能抗涝又能抗旱,适应洼地内水位变化;

    4  宜能排空,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h;

    5  应设有确保人身安全的措施;

    6  有效储水容积应按设计水位和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计。

6.2.10  透水土工布宜选用无纺土工织物,质量宜为100g/m2~300g/m2,渗透性能应大于所包覆渗透设施的最大渗水要求,应满足保土性、透水性和防堵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