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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入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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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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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入!廊管线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入】廊管道、管件及【随管线建设》的支吊架、检测监测!装置等
!6.1.2》 , 应编制《入廊管线的巡检【。和维护计划入廊管】线应定期巡》检并及时维》修、改造《或更新;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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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综合管廊内有施】工作业时应增—。加入廊管线巡—检频次;遭遇洪涝、!地震、火灾等事【件后应及《时,进,行入廊管线巡—检并增加巡》检频次
《。
6—.1.4 入【。廊管线作业时应【。对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其他【相关入?廊管线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1.《5 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应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
《
:6.1.6》 廊?管线宜设置维护站】点并宜结合综合管廊!监控中心或管理用房!统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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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入—廊管线的防雷与接】地装:。。置性能应《良好
6!.1.8 入廊】管线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尚】应符合?各自管线入廊运【行、维护及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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