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入】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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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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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入廊【管线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入廊管道—、管件及随管线建】设,的支吊架、检测监】测装置等
】
6.1.—2 应编》制入廊管《线的巡检和维护【计划入廊管线应【定,期,巡检并及时维修【、改:造或更新;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6.1】.3:。 综合管廊内【有,施工:作业时应增加—入廊管线《巡检频次;遭—遇,洪涝、地震、—火,灾,等事件后应及—时进行?入廊管线巡检并增】加巡检频次
【
6.1.】。4 入廊管线【作业时应《对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其他相》关入廊管线》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1.5 —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应,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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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廊管线?宜设置维护站点【并宜结合综》合管廊监控中心或管!理,用房统筹设置
【
》。6.1.7 入廊!管线的防雷与接地装!。置性能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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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 入廊管《线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尚应符】合各自管线入廊运行!、维护及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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