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 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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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 ,综合管廊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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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综—合管廊运行过—程中对标识的—设置、补充或调【整等应符《。合原标识《系统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
】5.8.3》 带编《号的:标识编码规》则应统一编码应易辨!识并应具有唯一【性和:可,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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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标?识系:统巡检每月不—应少:于1次巡检内容【应包括标识位置准确!。情况:、,表面清洁情》况、安装《牢固情况、安装端】正,情况、损坏或灭失情!况等
》
5.》。8.5 标识【系统巡检时》发,现标识损坏、灭失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处?理;需?增加标?识的应?及时设置《。
5.8!.6 《标识系统维护应包括!。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等对标识》进行维护时》。应保证标识运—行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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