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 给水排《水系:统
?
—5.7.1 【综,合管廊内给水排水】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给,水排:水管道及其附属【阀件、水泵和仪表】等
:
《
5.7.》。2 排水》系统的日常运行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综合管廊内集水坑!中,水,泵的启?。停,水位、报警水位的监!。测功能应正常;
!。
?
2 【 综合管廊内水【泵手动或自》动状态监《视、启停控制—、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报警等】功能应?正常
5!.7.3 —给,。水,。排水系统《巡检每月不应少于】1次汛期、供—热期应增加巡检【。频次:
?
5.》7.4 给—水排水系统巡检【。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7:.4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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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7】.4 给水排【水系统巡检内容及】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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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 给水?排水系统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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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7》.5: :给水排?水系统维护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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