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 监控与报警系统】
:
—5.6.1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
】
5—.6.2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对管廊本体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集【中监控的功能应正】常;
—
? 2 对设备!集中安装《地,点、管廊《交叉节点、人—。员出入口、变配电间!和监控?中心等场所进行【图像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存储功能—应正常;
—
3! 对入侵、出入】口非正常开启、信号!中断等情况进行报警!的功能应正常;
!
【 4 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运行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 5 接—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报警】信号并?显,示相关联动》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6! 接收入廊管线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结构本体安全—、其他入廊》管线:安全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 7: 固定语音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远程通信系统功能】应,。。正常;
—
《 ?8 各《子系统之《间以及与其他附【属设施系《。统、入?廊管线之《间的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的【有关规?定控制功能应正常
!
》。5.:6.3 统一管理!平,台运行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各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的功能—应正常;
【
》 2? , 对相关《设备联动执》行情:况进:行准确反馈的功能】应正常;
【
? : :3 : 对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应:正常;
【
: : 4 处理报警!事,件并记录报警处理】过,程的功能应正常【
,
《
,5.6.4 —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环境参数检测内容!、报警设定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的规定主要】环境参数报警设定】。值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
表5.》6.4 《 主要环境参数报】警设定?值
》
5!.6.5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检查传感设【。备、执行设》备、控?制设备、《显示设?备、传?输线路及设备—等的外观、》连接状态、供—电状况及相应功能】。等;
! ?2 应《检查:软件、数据库—。的运行状态或运行】日志等;《
【 3 应【。检查监控中心—室内温湿度、清洁度!等,环境状况;
!
: 《4 : 巡检工作应—定期进行传》感设备、控制—设备、执行设—备,。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系统《联动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
:
【5 巡检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
:5.6.6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检测方法与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的有】关规定
《
?
5?.,6.:7 :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定期进行》设,备及:。敏感元件《清洁:、除尘;
!
, ? 2 应定期进】行传感设备的连接紧!固、位置校》正、检定;
【
】3 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和元器?件,;
! 4 《 应:。及时对?耗材进行更换、补充!;
《。
【5 应《定期进行《相关设备的》机械润滑及防腐处理!;
】 6 应定】期进行软件》升级:、数据备份》等操作;
【
? 《7 主要维护【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
:
5.6—.8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274?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