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6 : 监控与报警—。系统 — 5》.6.1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 ? 5.6.】2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对管廊】本,体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集中》监控的功能应—。正,常;  !   2  对【设备集中安装—地点、管《廊交叉?节点、人员出入口】、变配电间和—监控中心《等场所进行图像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存储?功能:应正常; 【    —。 3  《对入:侵、出入《口非正常开启、信】号中:断等情况进行—报警的功《能应正常; ! ,  :   4  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运行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  5  接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报警信《号并显示相关联动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  ?   6  接收入!廊管线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结构本体安全!、,其,他入廊管线安全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 7  固定语【音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远程通》信系统功能应正【常; ?  — ,  8 《 各:子系统之间以—。及与其?他附属设《施系统?。、入廊管线之间的】。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的有关规!定,控制功能应》。正常 5!.6.3《  统一管理—。平台运行《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对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各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的功能应正!常; 【     》2  ?对相:关设备联动执行【情况进行准确反馈的!功能:应正常?;   !  :3  对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应《。正,常;  !   ?。4  处理报—。警事件并《记录报警处理—过程的功能应—正常 — 5.《6.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环境参数》检测内?容,。、报警设《。定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的规定主要环!境,参数报?警设定值《。。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 表5—.6.4  主【要环境参数报警设定!值 ? , ? 5.】6.5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检查传感设备、执行!设备:、控制?设,备、显示设》备、传输线路及【设,备等的外《观、连接状态、供电!。状况及相应功能等】; 【 ,   ?。2  应《检查软?件,。、数据库的运行状态!或运行日志等;【 ?   》  3  应检【查监控中心室—内温湿?度、清洁度等环【境状况;《    ! 4  巡检工作应!定期进行传感设备、!控制设备、执行设备!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系统联动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     5 ! 巡检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 5》.6.6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检测方?法与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的有关规定》 《 :5.6.7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定期!进,行设:备及:敏感:元件:清洁、除尘; 】。 ?  :   2  应定期!进行传感《设备:的连接紧《固、位置校正、检】定;  !   3  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和元》器件; !    4 —。 应:及时对耗《材,进行更换、补—充; 》。。     5】  应定期进行相关!设备的?机械润滑及防腐处理!; 》 ,   ?  6  》应定期进《行软件升级、数【。据,备,份等操?作; 《   —  :7 : 主要维护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 5》.6.8《 ,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2?74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