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监,控与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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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
《
5.6.】2 :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对管廊本体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集中监控的【功,能应正常;
—
!2 对设备集【中安装地点、管廊】交叉节点、人员出入!口、:变配电间和监控中】心,等场:所,进行图像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存【储功能应正常;
】
!3 对入侵、出】入口非正常开启【。、信号中断等情况进!行报警?的功能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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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运行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5— 接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报:警信号并显示相关】联动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6 —接收入廊管线—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结,构本体安全、其他入!廊管线安全》。信息的功能应正【常;
】 7 固】定语音?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远程通信系统【功能应正常;
!
8 ! 各子系统之间以及!与,其他附属设施系统、!入廊管线之间—的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的】有关:规定控制功能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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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统一管理—平台运行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对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各《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的功能应正常;
!
:
2 ! 对相关设备—联,动执:行情:况进行准确反馈的】功能:应正常;
!。
》3 对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应正常;
!
,
4 处!理报警事件并记录】报警:。处理:过程:的,。功能应正常
】
5.6.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环境参数检测内【容、:报警设定《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的规【定主要环境》参数:报,警设:定值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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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4 】主要环境参数—。报警设定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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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检》查传感设备、—执行设备、控制设备!。、显示设备》、传输?线路及设备等的【外观、连接状—态、:供电状况及相应功】能等;?
?
》 2 应—检查软件、数—据库的运《行状态或运行日志等!;
【 , 3 应【检查监控《中心室内《温湿度?、清洁?度等:。环境状?况;
—。
《 4 巡检工作!应,定期:进行传感设备—、控制设备、—执行设备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系《统联动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
》 5 — 巡检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5—.6.6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检测方法与【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的有关《规定
5!。.6.7 》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定期进行!设,。备及敏感元》件清洁?、除尘;《
】 2 应定期进!行传感设备的连接】紧固、位置》校正、检定》;
】。 3 —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和元器】。件;:
— 《4, 应及时对—耗,材进行更换、补【充;
》
5 ! 应定期进行相【关设备的机械润滑及!防腐处理;
!
6 】 应定期进行软件升!级、数据备》份等:操,作;
【
7— , 主要维护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
》5.:6.8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2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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