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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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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正!常,。照明、?应急:照明、线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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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照明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照明的控制【功,能应完好亮》灯率不应小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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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照,。明系统的照》度,及应急照明》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巡检、廊内作!业及应急《处,置的需求;》
】 3? 应急照明设备】应工:作正常备《用电池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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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照明灯!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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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照明系!统的巡检每月—不应少于《1次巡检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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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5【.,3 ?照明系统《。巡检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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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照】明系:。统的:照度测试每年不【应少于1次应—急照:明,系统的功能试验【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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