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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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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
:5.1.1 —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水排》水及标识《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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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维护应按产—品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5.!1.3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检测及【维护宜以不》同附属?。设施系统《为单位进行
】
?5,.1.4 》 台风预《警、雷电预警—、高温预警、—。强,冷气候?。等极端天气和运【行,环境变?化有可能《。威胁综合管廊安【全运行时应加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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