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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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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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水?排,水及标识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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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维护应按—产品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5.:1.3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检测及维护宜以不】同附属设施系统为】。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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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台风预警、【雷电预警、高—温预警、《强冷气?候等极端天气—和运行环境变化有可!能威胁综《合管廊安全运行时】应加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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