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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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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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水排水及标!识等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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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维《。护应按产品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5.!1.3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检测【及维护?宜以不同《附,属设施系统为—单位进行
】
:5.1.《4 台风预警、雷!电,预警、高《温预警?、强冷气候等极端天!气和运?行环境变化有可能威!胁综合管廊安全运】行时应加《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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