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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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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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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水排水《及标识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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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维护应】按产品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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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检】。测及维护《宜以不同《附属设?施系:统为单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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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台风预警】、,雷电预警、高温预警!、强冷气候等极【端天气?和运行环《境变化有可能威胁综!。合管廊安《全运行时《应加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巡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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