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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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施工期间【应,避免地?面污水及非取水层水!渗入:取水层如不》。慎造成?取水层污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2!.,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大口井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抽水!清洗:。至,水,中的含砂量》小于或等于1—/200《000(体积比)方!可停止抽水清洗【
5.2!.4 《本条第1款》管节为工厂预制的】。成品管节;采用无砂!。混凝土现场》制作大口井井筒【或渗渠集水》管时应经试验确【定,其骨料粒《径、灰石比》和水灰比《并应制定搅拌、浇筑!。。和养护的施工措施其!渗透系数、阻砂【。能力和强度应—不,低于: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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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本条】第1款施工方—法有锤打法、顶管法!、机械水平》钻进法?。、水射法、水射【法与锤打法或—顶管法?的联合?以及其他《方法;第4款(2】)要求锤打施力中心!线或顶进千斤顶的合!力作用中心线与所施!做的辐射管的—中心线同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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