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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取水—与排:放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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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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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取水:。与排放构筑物—中进、出水管渠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涵渠和预制管铺设!的管渠、涵渠;【本规范?统称为管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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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本条》规定:了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特!别是临近水体作业】施工船?舶,、设备的停靠、锚泊!及预制件驳运、【。浮运:和施工?作业时应制》。定水下开挖》基坑或沟槽施—工方案必要时可进】行试挖?或试爆;设置水下构!筑物:及管道警《示标志、水中及水】面,构筑物的防冲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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