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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再生干【。混砂浆 】 : 6.3.》1  干混砂—浆,生,产线宜?选,用塔式生产线 !。 : 6.?3.2?  集料《制备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设置多个上砂【料仓;再生骨料与其!他骨:料应分开储存分别】计量; 】     》2,  宜设《置烘干设备;—。 ?   》  :3  宜具有—去除大于5mm【的粗颗粒《功能; 《 》    4  宜设!置,除铁装置《。;   !  :5  宜设置—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   —  6 《 宜采用《机械分级工艺分级】后,集料:宜单独存储; 】     】7  应设置收尘】装置 【 6.3.3  生!产系统宜《。设置再生《建筑微粉仓 — 》6.:3.4  集料【系统、砂《浆成品宜设有在线】取样口 》 6.—3.5  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宜靠】。近再生细骨》料,堆场 【。。 6:.3:.6  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 51—176的有》。关规定 】 6.3.7—  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干混砂【。浆移动筒仓JB/T! 1202》5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