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3  !再生:干,混砂浆? 》 ?6,.3.1  —。干,混砂:浆,生,产线宜选用塔式【生产线 — 6.》3.2  集料制】备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设置多个【上砂料仓;再生骨料!与其他骨料应分开】。储存分别计量;【 》     》2  宜设置烘【干设备; 【    — 3  《宜,具有去除大于5【m,。m的粗颗粒功能【;  】   4  宜设置!除铁装置; !   《。。  5 《 宜:设置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 , 《    《6  宜采》用机械分级工艺【。分级后集《料宜单?独存储; —     7!  应?。设置收尘装》。置 6】.3.?3  生产系统宜设!置再生建《筑微粉仓 【 , 6?。.3.4  —集料系统、砂浆成】品宜设有在线—取样口 】 6.3.5  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宜靠近再生【细骨料堆《场 》 :6.3?.6  《。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 51176的】有关规定《 6.3!.7  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干混【砂浆移动筒》仓JB/T 12】025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