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再生干【。混砂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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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干混砂—浆,生,产线宜?选,用塔式生产线
!。
:
6.?3.2? 集料《制备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设置多个上砂【料仓;再生骨料与其!他骨:料应分开储存分别】计量;
】
》2, 宜设《置烘干设备;—。
?
》 :3 宜具有—去除大于5mm【的粗颗粒《功能;
《
》 4 宜设!置,除铁装置《。;
! :5 宜设置—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
— 6 《 宜采用《机械分级工艺分级】后,集料:宜单独存储;
】
】7 应设置收尘】装置
【
6.3.3 生!产系统宜《。设置再生《建筑微粉仓
—
》6.:3.4 集料【系统、砂《浆成品宜设有在线】取样口
》
6.—3.5 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宜靠】。近再生细骨》料,堆场
【。。
6:.3:.6 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 51—176的有》。关规定
】
6.3.7— 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干混砂【。浆移动筒仓JB/T! 1202》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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