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再生混凝【土
【。
6.2.1【 混?凝土搅拌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1的有关规定【
6.2!。.2 《再生:混凝:。土搅拌系统中水【泥,、掺合?。料等粉体材》料应:设,置专用、独》立的储存-供料【-称量?系统
6!。.2.3 粉【体材料在称》重和搅拌之间应【设置:。粉,料预均化设》施,
?。
?。6.2?.,。4 预拌混凝土系!统中再生骨》料宜分级堆放砂【石骨料的储存、供】料的称量系统—应分仓计量
】
6《.2.5《 称量装》置应设置《。顺序:。连锁控制装置—称重机械《结构与控制》系统宜?具备粗、微计量【功能
》。
6《。.2.6 称【。量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骨料称量斗的【容量:应能容纳拌合—机单盘?次的:最,。。大配料量且》不外溢?称量:斗的:易,磨,损部位应做耐磨【、助滑及降噪处理;!
】 2 》粉料称量斗》的容量应能容纳生产!线最大配《料量粉料称量斗的上!方应设?置进气、排气装【置,并应具有滤尘—和清除效果;粉料称!量斗与给料机构【、卸料机构之间【应装有防尘》护罩防尘护罩的安装!方式不得影响称【量精度;
】
3【 液体称量斗应】耐,锈蚀;?外加剂溶液的称量斗!应耐酸碱腐蚀;称】重装置在《计量过程《中应采用导》流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