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再,生建筑微粉
!
6》.4.1 —再生建筑微粉—生产工艺《的前端?。应设置除铁》系统
?
6.【。4.2 再生建】筑微粉制备》系统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粉磨:设备利用加热—炉余热烘干物料时宜!布置在余热提供装】置的附近;无余热】可用时应单独配置热!风炉系?统;
—
,。
》2, 磨机上》方应设置检修提【升装置起吊》能力:。不应:小于磨?机最大部件的—重量;
】
》3 磨机在—进、出料口应—设置:锁风装置《;
?
】4, , ,磨机:润滑油?站的布?置应保证回油顺畅】润滑:油管的斜度不—应小于5%;润【滑油站妨碍交通时】可设置在《。地面以下《但地面应《加设活?动盖:板;
! ?5 磨机液压油】站,。宜靠近磨机布置;
!
— 6 再生建!筑微粉系《统中易被物料磨【损的工艺非标—。准件:、阀门及风》管等应?采取耐磨和降—噪措施;
》
》。 7 再生!建筑:微粉车间应预留【设,备检修通道或空间】
?
6.4—.3: 再生《建筑微粉系统应包】括原料储存仓—、计量?输,送、喂?料、粉磨《、选粉?、,粉体收集《与输送、均化—。与,储存、在《线取:样口并应根据物料的!含水程度加设—烘干:设,备
?
:
6.《4.4 再生【建筑微粉《系统应设置金属探测!报警装置《和旁路系《统
6.!4,.,。5 原料储存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容量应满足》粉磨设备每班3【h~4h生产运行】的需:要;:
:
】2 物《料在仓内不得起拱】、挂壁、《。堵仓;
】
》3 原料》储,存仓的?。仓顶和仓底物料输送!。转,运点必须《设收尘装置
【
6.4.】6 计量》和,。喂料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根?据物料特性不同【给料机计《量精度允许》偏差为±1.0%;!
:
》 2 —湿黏物料宜》在定量给料》机前段加设运速较低!的预给料机;
!
? 3》 磨机《喂料设备宜采用【。锁风喂料给料—设备:。;
—
4 】原料储存仓与计【量设备之间应设闸】阀
?
,
,
6.4.7 】。 粉磨设备选型【应根据?工,厂规模、产品规格、!原料易磨性等要【求确:定
6】.4.8 再【生建筑微粉的收集】。与输送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再生建筑微粉收】集应根据粉料—细度、腐蚀性、【水分等要求》确定应选用收尘效率!。高的气箱式脉冲【布袋收尘器并应采】。。取保温措《施;
《
2! 再生建》筑,微粉输送宜采用机】械,输送输送设备应【根据输送距》离、高度、总图布】置,、能耗、投资等综】合比较后确定并应在!设备进、出》料口易?扬尘位置设置—收尘装置
!
,6.4.9 — 再生建筑》微粉的均化》与,储存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再生—建筑微?粉的均化方式—宜采用连续式均化库!;
! 2 不同类别!的再生建筑》微,粉应分别进入独立】的均:化库不得混仓储存】;
】 , 3 入—库再:生建筑微粉》的细度应根据后【续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宜采用比表面—积,作,为细:度,表征指标;》
,
《
》4 : 均化库《的数量宜《根据装车和卸—车的要求《、粉体产《品质量的《检验要求、生产的】粉体品种及》市场需要与运输条】件确定并应》符合储存期规—定,;
?
》 5 均【化库底宜设置充气】卸料装置《卸料口?宜设置防止压料起拱!的减压锥或其他【设施:;寒冷地区的充气】卸料装置《应采取防冻结措施】。;,
《
—6 均化库底充】气气源宜《采用定?容式鼓风机库—底充:气箱总面积不应小于!库底总?面积的3《0%;
》
,
7】 , 均化库卸料设备】宜采用?可调节?料流的电《控流量?控制阀;《
】 8 均—化库顶和库》底应:。设置收尘装置;
】
》 9 【。再生建筑微粉—输送和收尘器的回灰!宜按不同品种粉【体分类处《理
:
6.4.!10: 再生建筑—微粉生?产,工艺宜配置成品检验!工序
6!.4.?1,1 : 储:存仓的?设计应根据》磨机产量、产品储】存期等因素综合确】定仓容可按下式计】算
《。
V《=k×(π×—r2×?h1+1/3π【×,r2×h2)— ? 》(,6.4.《11)
! 式中—V有效仓容》(m3);
】
【 》 ,k有效填充系—数取0.85—;
! : 《 r筒仓》半径(m)》;
》
:。 【 ?h1筒仓直筒—段高度(m);
!
,
,
】 : h2筒仓锥【斗高度(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