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系,统调试 ! ? ,5.1  一般【规定 》 , 5.1.1!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或设备!制造企业编制调试方!案对系统进行调试】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5.1.2】  系统《。的调试包括系统【部,件的功能调试和系】统的功能调试—首先对组成》系统:的各:。个部件全数进行主要!功能检查系统部【件的主要《功能、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相关规定;之【后依据设计文件对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系统调试过程!中对:于,主要功?能、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产品应进【行更换?对于系统功能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整改?系统部件更换或系】统功能整改后应重新!进行调试 【 ?5.1.3》  在部件》调试或者《系,统功能调试过程中】可能会对《系,统线路进行短路、断!路处理;同时为了】防止系统部件的误动!作,还会切断部分系统部!件之:间的连接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恢复系统部—件之间的正常连接并!使系统部《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5.1.4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并【将系统竣《工,图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