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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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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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或设】备制:造企业编《制调试方案对系【统进行调试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5】.1.2《 , ,系统的调《试包括系统部件【的功能调试和系【统的功?能调试首先》对组成?系统的各个部件全】数进行?主要功能检查系统部!件的主要《功能、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相关规定;!之,后依据设计文件对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系》统调试?过,程中对于主要功【能、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产品应进!。。。行更换对《于系统功能》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整改!系统:部件更?换或系统功能整改后!应重新进行》调试
5!.1.3 —在部件调试》或者系?。统功能调试过—程中可能《会对系统线路进行短!路、:。断路处?。理;同时为了防【。止系统部件的误动作!还会切断部分系【统部件之间》的,连接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恢复】系统部件之间的正】常,。连,接并使?系统部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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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并将系》统竣工?图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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