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系】统,检测:与,验收: 】6,.0.1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6.0.》2  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表6.—。0.2所《列的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按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规定:和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进行?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表6?.0.2  系【统工程技术检测、验!收对:。象,项目及检测、—验收:数,量, — 【 : 】 注:1  表《6,.0.2中的—抽检数量均为最低】要求; — ? ,   ?2  每一项功【能检验次数均为1】次; —   《  3?  :。带有:“☆”标的项—目内:容为可选项系—统设置不《涉及此项目时检【测、验收不包括此】。项目 — 6.0.3 】 系统检测、验【收时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齐—全性和符《合性检查并》按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 ,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4  系《统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5  系统!部件的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 :   ? 6  系统—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    《7  系统调试【记录; —     【8  ?系统部?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 — :6,.0.4 》 根据各项》目对系统工程—质量影响严重程【度的不同《。将检测?、,。验,收,的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  1  》A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的,选型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  《       【2)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符?合性;? 》        】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应急启动、【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控制功】能; ?  —       【4)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功能; 】         !5)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连锁】控制:功能; —      】 ,  6)灯》具应急?。状态的保持功能;】。   】   ?   ?7)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 》    2  B】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本标准《第6.0《.3条规定》资料的齐《全性、符《合性; —。。       !  :2)系统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 【     —3  其余项—目应:为C类项目 】 6.0.【5  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A—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为《0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2》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加上C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的】5%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 】。    《2  不符合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 】 6.0》.6  《本节各项检测、验收!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