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系?统检测与验收 】 6【.0:.1: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6.0.2 】 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表【。6.0.2所—列的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按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规定和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进行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表6》。.0.2《  系统工程—技术检测、验收对象!项目及检测、验收】数量 — — 》 【 :注1  表》6.0.2中的【抽检数量《均为最低要求;【  【   ?2  每《一项功?能检验?次,数均为1《次;  !   ?3  带有“☆”】标的项目《内容为?可选项系统》设置不?涉及此项目时—。检测、验收不包括】。此项目 《 6.【0.3? , ,系统检测、验—收时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齐【全性和符《合性检查并按—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   3 》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4  系《统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    5  系】统部件的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     —6  系统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 , ?。    7 — 系统调试》记录;?   】  8  系统【部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 【 6.0.4】  根据各项目【对系:统工程质《量影响严重》程度的?。不同将?检测、验《收的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 《   ? 1  A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的选型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     》  2)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符【合性; 《 《。。。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应急启动、!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控制功能《; —     》   ? 4)?。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功!能; —  ?  : ,    《5)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连【锁控制功能;—    !    《 6)灯具应急状态!。的保持功《能; 】。     》   7)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 :。     2 ! B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本?标准:第6.0.》3条规定资料—的齐全性、符合性;!。。 ,     !    2》),系统: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 《。     【3  其余》项目应为C类项目】 《 6.0.5 】 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A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为0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2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加上C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的5?%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 【    2  【不符:。合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 》 6》.0.6  本节】各项检测《、,验收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