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系统检测】与,验收 》 6.0.!1, ,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 6:.0.2  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表6.0.2所列】的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按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规!定和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进行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表】。6.0.2》  系统工程—技术检测、验—收对象项目及—检测、?。验收数量 》 《。 【 — ,。。。 注—1 : 表6.0.2中的!抽检数量《。均为:最低要求; 】  《   2  每一项!功能:检验:次数:。均为1次;》 :   — , 3  《带有“☆”标的项】目内容为可》。选项:系统设置不涉及此】项目时检测、验收不!包,括此项目《 : 6.0.】3 : 系统检测、验【收时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齐全性和符】合性检查并按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4 ? 系统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 ,    5  【系统部?件的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   6 》 系统?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 ,    7  系】统调试记录; 【 》    8》  系统部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 ! 6《。。.0:.4  根据各项】目对系统工程质【量影响严重程度【的不同将检测、验】收的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 :     1 【 A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的!选型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       】。  2)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符合性—;, ? :  :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应:急启动、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控制功!能;  !。     》  4)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功能; 【     【    5)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连锁控《制功能?;, 》 ,     》   6)灯具应】急状态的保持功【能; 》 ,     —    7)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    2》  B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本标准第6.0】.3条规定资料的齐!全性:、符合性; !  ?。       2】),系统: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 【     【3  其余项—目应为C类项目 ! 6.0【.5:  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A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为0!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2!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加:上C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的】5%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 《。 》   ? ,2  不符》。合,。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 — 6.0》.6  本节—各项检测《。、验收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