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7  系统运行!维护 ? : , 7.0.】。。1  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     1】 , 检测?、,验收合格《资料; 》  》   2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 ? , ,。    3  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图:、系统图《、,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 】。 《    4  【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 !  :  : 5  《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   》  6  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   —  7  系统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 7.0】.2  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标准第!7.0?.,1条规定的文件【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 【 7.0《.3  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 7.0.》4  系统应按本标!准,附录F规定的巡查】项目和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巡,查,的部位?、频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的规定并《按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填写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外观《破损、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修《 7【.0.?5  每年》应按:表7.0.5—规定:的检查项目、数量】对系统?部件的功能、—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的年—度检查可根据—检查计划按月—度、季度逐步进【行; 【    《。 2  月度—、季:。度的检查数量—应,符,合表7.0.—5的规定《; 》    》 3  系统部件】的功:。能、系统《的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  !  : 4  《系统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应急工作持【续时间不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第】1款~第5款规【定时应更换相—应系统?设备或更换》其蓄电池(组) 】 表7.0!.5 ? ,系统月检《。、,季检对象《、项目及数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