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调试【
?
:
《
Ⅰ 应急照明】控制器调试
【
:
?
5.3《.,1 应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配接的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5:.3:.2 应对控【制器:进行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
— 1: 自检《功能;
—
,
: 《2 ?操,作级别;《
,
:
》 3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
,
4— 故障《报警功能;》
》。
5— 消音功》。能;
! 6《 一键检查功能】
》
,。
:Ⅱ : 集中电源调试
!。
—5.3.3》 :应将:集中电源与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集中电》源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3.?4 应对集中【电源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集中电】源,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
: 1 操作级!。别;:
:
》 : 2 故》障,报警功能;
—
】 3 ? 消音功《能;
《
:
4 】。 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
, , ?5 : ,。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转换手动测—。。试功能;
】。
6 】 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
】
【 7 》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
—
Ⅲ 应急照【明配电箱《调试
》
5.3.!5 应接通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源使应急照明】。配电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5.3.6! , 应对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下!列主要功能检查并记!录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
1 【 主: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 : 2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输出关断《测试功?能;
】。 3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
—
? ?4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