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调试准备》
,
—
5.?2.1 系统调试!。前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进行查验并按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对系统的线【路进行检查
】
5.2—。.2 集中控制】型系统调《试前应对《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设置—及地址注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对?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编:码,每一台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对应一个独立】的识别地《址;
】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对—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地址注册【并录入地址注—释信息;
【
:
, 3 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填写系统部件设】置情况记录
【
:
:5.2.《3 集中控—制型:系统:调试:前应对应急照—明控制器进行控制逻!。辑编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相关标】。志灯改变指示状态控!制逻辑编程并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中;》
,
】 2 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填写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逻,。辑编程记《录
《
5.2.【4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
1 ! 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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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疏散《指示方案和系—统各工作模式设计】文件:;
】 , 3? 系统部件的【。现行国家标准—。、使用?。说明书、平面布置图!和设:置情:况记录?;
! 4 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
?5.2.5 【应对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