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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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
5.1【.,1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本章的规》定按照?本标:准附录E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或设备制》造企业对系》统进行调试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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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系统:调试应包括系统【部件的功能调试和】系统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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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的主?要功能进行全数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的主要功能、】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
【 2 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系统功?能应符合《本章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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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功能、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的系统—部件应予以》更,换系统功能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整改并应!重,新进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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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系统部件功【能调试?或系统功《能调:试,结束后应恢复—系统部件之间的正】常连接并《使系统部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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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施工单位》、设备制造企业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系:统竣工图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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