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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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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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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本章的《规定按照本标—准附录E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或设备制造企—业,对,系统进行调试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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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系》统调:试应包括《系统部件《的功能调试和—系统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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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的【主,要功能?进行全数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的主》要功能?、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 2 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系统功能》应符合本章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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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功能【、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的系:统部件应《予以更换系统功能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整】改并应重新进—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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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系统部件》功能:调试或系统功能【调,试结束后应》恢复系统部件之【间,的正常?连接并使系统部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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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施工单位—、设备制《。造企业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系《统,竣工图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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